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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明霞和梁锦松的恋情喝彩
作者: 金陵铁
昨天,许多媒体在第一时间报道了四次奥运会跳水冠军伏明霞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梁锦松热恋并准备结婚的消息。伏梁二人,一个二十四岁,一个五十岁。在许多人看来,伏明霞与其说是找了一个“老公”,不如说是找了一个“老爸”。一些年轻小伙子在网上看到这则消息后,心理很不平衡,愤愤然破口大骂伏明霞是“贱货”、“不要脸”、“金钱的牺牲品”等等。对此,我深不以为然,且不说伏小姐找多大年纪的对象是个人的私事,别人无权干涉之外,就是她的这一合法的恋情本身,和一些体育界、娱乐圈令人作呕的女明星相比,也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正如笔者四次为伏明霞在奥运会上的表现喝彩一样,我也要为她的这一次大胆行为喝彩!
第一,伏明霞选择梁锦松,至少表明伏小姐还热爱中华民族,热爱汉民族。这年头不知怎么搞的,一些演艺界的女明星,国际主义精神特别强,崇洋媚外,以嫁外国人为荣,什么日本人、法国人、英吉利人、美利坚人,只要是外国人,就是优良品种,就千方百计地嫁给对方。你嫁老外,嫁就嫁了,可气的是回来还要做广告:“感情嫁给老外,才知道以前做女人都白活了!”奶奶个熊,这不是明显寒碜和挤兑咱中国男人嘛。伏明霞想嫁梁锦松,至少表明她没打算将肥水流外人田,中国的老少爷儿们,还有什么心理不舒服的呢?
第二,伏明霞热恋梁锦松并准备结婚,可以说是理直气壮,没什么丢人的地方。这比一些歌星为了钱和利,暗地里给人包养,充当他人的编外情人和“二奶”相比,要强上一百倍、一千倍。我们不仅不应指责伏小姐,还应该祝贺伏梁之恋。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已经对此表示祝贺,他说:“我为他们感到高兴。”我想我们大陆方面也应该积极一些,大度一些,体现出娘家人的高风亮节。至少体育界的官员不应该闪烁其辞,顾左右而言他,好象伏小姐嫁给港人有多么丢人似的。要知道,伏小姐可是为大陆和香港人民的友谊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是当代的“文成公主”啊。
第三,伏梁二人的行为,体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婚姻自由。我们每天都在宣称妇女解放和婚姻自由。可在实际操作中,总是给自己套上这样或那样的羁绊:什么门当户对,什么年龄相当,什么传宗接代,什么父母意见,什么朋友看法,什么社会舆论。。。。。活得真是累。好象自己整天在为别人活着,为别人而结婚。伏梁二人的大胆行为,是对世俗婚姻的挑战,他们给新时代的婚姻自由树立了一个典范。我认为,只要两厢情愿,只要法律许可,年龄不是问题,香港不是距离,金钱不是嫌疑,想恋就恋,想结婚就结婚。走自己的路,过自己的生活,随他人说去吧。
第四,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伏梁二人的婚姻追求体现了一个人的正常追求。伏明霞是四次奥运会的跳水冠军,公认的体坛美女。而梁锦松也是哈佛商学院的高才生,香港商界和政界的名流,他们的结合,可以说是郎才女貌,珠联璧合,无可厚非。那些对此还“看不惯”的朋友,是因为在生活中看得还太少了,等将来看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这就好比七十年代初,男青年穿花衬衫,留长头要被人喊做“小流氓”一样,如今随你穿什么样的衣服,还有人再喊你“小流氓”吗?
衷心祝愿伏小姐、梁先生
《锐思评论》
本贴由锐思于2002年3月25日12:53:08在乐趣园〖徒步旅行者-ADAM CHANNEL〗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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